連宋配(七)潮退

人是那天晚上就開始聚的。

先在中選會外面,後來往凱達格蘭大道去。三月的台北下雨,地上濕的,人坐在濕的地上。總統府前架起了拒馬,一層一層,把那棟建築圍在裡面。

有人做了牌位,寫上陳水扁和李登輝的名字,立在街上。牌位後面就是國民黨中央黨部的牆,牆上還貼著連戰和宋楚瑜的競選海報,兩張笑臉。

三月二十七日又辦了一場大遊行。泛藍說超過三十萬人,警方和《自由時報》說三、四萬。這兩個數字相差將近十倍,跟三一三那次一樣,跟二二八那次一樣。這場選舉從頭到尾,兩邊連數人頭都數不到同一個數字。

四月二日起,台大和幾所學校的學生在中正紀念堂絕食靜坐,自稱是野百合的翻版。陳文茜從三月二十九日起每天晚上在現場主持政論節目,人愈聚愈多。宋楚瑜的夫人陳萬水去慰問過學生。吾爾開希也去了——十五年前他在北京絕食過。

四月十日晚上,「公投拼真相」的集會失控。

群眾合力推倒四層樓高的看板鷹架,橫在拒馬上;又推倒另外三座,扛起來當作撞城木往前撞。有派出所被斷電,變電箱被砸,有人拿水瓶裝汽油丟進去。台北賓館那個方向有不明男子扔出汽油彈,燒了起來。鎮暴車噴水,一次一次把人推開。

那些人裡面,有很大一部分是四年前包圍過同一批建築的人。那時他們喊的是李登輝下台。


五月十日,連戰、宋楚瑜正式提出兩個訴訟。

當選無效之訴,告的是對方以不法方式勝選。選舉無效之訴,告的是選務機關辦得不公。

台灣民主化以來第一次全國性驗票開始了。一箱一箱拆封,一張一張數。

驗完第一階段,差距從二萬九千五百一十八縮到二萬二千九百九十四。另外有將近四萬張爭議票等著認定——四萬比兩萬三大,那是最後的希望。

十一月,當選無效之訴宣判。爭議票認定完畢,差距是二萬五千五百六十三。不影響結果,敗訴。法院說,槍擊案歸刑事偵查機關管,國安機制有沒有疏失也不是法院的事。

年底,選舉無效之訴也敗訴。隔年夏天和秋天,最高法院兩案先後定讞,理由裡有一句:選務違法所影響的票數只有三千七百一十九票。

從二萬九千五百一十八,到二萬二千九百九十四,到二萬五千五百六十三,到三千七百一十九。

他們數了一年半。數到最後,能爭的東西只剩三千七百一十九張紙。


真相那條路也走了。

立法院通過了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委員照黨團席次分配,泛藍在立法院是多數,所以那個委員會由泛藍過半控制。行政院提覆議,失敗;總統公布條例,同時說它違反憲政慣例,拒絕派人參加;委員會開會,行政機關集體不配合。

年底,大法官作成釋字第五八五號,認定條例部分違憲——刑事偵查權不能專屬於它,案卷不必全部移交。委員會還在,偵查權沒有了。

隔年一月,它發表報告,斷言那是一場操作選舉。泛綠說它早已沒有偵查權,結論並無根據。它回說,是行政部門擋著它辦不成事。

一個沒有牙齒的機構,做出一份沒有人會接受的報告。

而在台灣,一件事情如果沒有一個所有人都接受的答案,它就永遠不會結束。


那年十二月十一日,立法委員選舉。

泛藍拿下一百一十六席,泛綠一百零一席。連戰原本打定主意,選輸就辭職,讓蕭萬長接手。開票開完,他不必辭了。

在黨部的記者會結束之後,支持者還不肯散。他臨時上二樓去跟他們說話。那些人見到他,喊的是「連總統好」,喊的是「組閣」。

他們忍了九個多月。

連戰在自己的書裡寫下了那一刻,也寫下了那一刻他心裡想的:陳水扁會承認失敗嗎?

他自己回答自己:我想是不會的。


二〇二三年一月,一本四十二萬字的回憶錄出版。寫了十五年。

書的最後有一份附錄,標題是三一九選前之夜預定講話參考稿。

那份稿子原本要在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九日晚上,在中正紀念堂,對三十萬人講。因為那天下午的事,場子停辦了,稿子沒有用上。從那天到印出來,隔了十八年。

稿子裡他先問大家做好選擇沒有,然後說了一句:綜合各種情況,領先的局勢已經明朗。

他寫下這一句的時候,是三月十八日或十九日的上午。那時候他還不知道。

稿子中段,他寫到有一個夜晚,他和宋主席在高速公路的休息站,兩個人不約而同挽起袖子,看手上的傷痕有多少。他寫那些傷痕都是熱情的民眾留下的,雖然有一點痛,卻留給他們永恆的記憶,無比的溫暖。

這一段是要講給三十萬人聽的。

三十萬人沒有聽到。

那兩隻手臂上的青紫,在那之後兩三個星期就退乾淨了。深的轉黃,黃的轉淡,最後什麼也看不出來。

那是他們兩個人身上,唯一癒合了的東西。


本篇為歷史小說。公開紀錄依史料撰寫;密室場景、對白與人物內心活動為虛構。本書不編造未經證實的犯罪、金錢往來或私德情節,對在世者無意亦不應被理解為人格、行為或法律責任之指控。三一九槍擊案存疑不裁決。完整說明見〈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