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ny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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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民主的100個問題(4):有憲法就是民主嗎?

成文憲法其實並非民主的重點。權力運作上「分權制衡」才是民主的重點。政府的運作要有分權制衡,最普遍的就是把執行的行政權和監督的立法權分開,再讓裁判的司法權獨立出來避免行政權和立法權的衝突進入死局而癱瘓政府的運作。這就是經典的三權分立理論。 很多人以為一國政權有憲法就是民主的,但其實不然。有的國家沒有成文憲法但也是民主國家,最有名的就是英國。反過來說,有的政權就算有憲法也絕對不會被認為是民主國家。最有名的就是德國納粹希特勒政權,統治當時德國威瑪憲法並沒有被廢除,但是實際上希特勒政權的運作根本就在歐洲全境徹底違反威瑪憲法,如今沒有歷史學者會認為希特勒政權是民主政權。 所以站在一般人民的立場,不是行政權也不是司法權的掌握者的時候,共同的取向就是監督行政權。特別是在中華民國特殊預算制度的體系下,立法權無法徹底透過刪除預算癱瘓政府,因為中華民國的制度是仍然可以沿用前一年的狀態營運。跟美國的沒有預算通過政府機關會完全停擺的狀況是不一樣的。所以台灣沒有在野癱瘓政府機關這種事,因為沒有辦法。更不要說在野掌握行政權推動獨裁這種天方夜譚的荒唐謠言了。 預算法第54條:。 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預算法第五十一條期限完成時,各機關預算之執行,依下列規定為之: 一、收入部分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數,覈實收入。 二、支出部分: (一)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但依第八十八條規定辦理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前目以外計畫得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 三、履行其他法定義務收支。 四、因應前三款收支調度需要之債務舉借,覈實辦理。 原文作者: 夜火草NightFireGrass 原文網址:民主的一百個問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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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民主的100個問題(3): 民主到底是什麼?

大部分的書籍,都只敢說民主是「人民做主」,但不敢說民主到底本質是甚麼。民主真正的本質是,在權力重分配的時候,把決定權力秩序完全顛倒過來,把分配權力的權力賦予本來接受權力支配的對象。也就是,在選舉的短時間內,讓接受統治的人決定國家下一階段怎麼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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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民主的100個問題(2):共產還是民主?

當我們拿共產制度跟民主制度來比較的時候,毫無疑問平民最有利的選擇仍然是民主制度,但是一般人自己要時時切記伸張自己的憲政權益來避免國家崩潰。

在二十世紀的百年發展下,民主資本制度逐漸加入社會主義重新分配的社會救濟制度來避免子深的崩潰。同時,另一陣營的共產專制社會也逐漸往資本主義路線修正,來促進國家發展,提升整體國家實力來加入國際爭霸的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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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宋配(七)潮退

人是那天晚上就開始聚的。 先在中選會外面,後來往凱達格蘭大道去。三月的台北下雨,地上濕的,人坐在濕的地上。總統府前架起了拒馬,一層一層,把那棟建築圍在裡面。 有人做了牌位,寫上陳水扁和李登輝的名字,立在街上。牌位後面就是國民黨中央黨部的牆,牆上還貼著連戰和宋楚瑜的競選海報,兩張笑臉。 三月二十七日又辦了一場大遊行。泛藍說超過三十萬人,警方和《自由時報》說三、四萬。這兩個數字相差將近十倍,跟三一三那次一樣,跟二二八那次一樣。這場選舉從頭到尾,兩邊連數人頭都數不到同一個數字。 四月二日起,台大和幾所學校的學生在中正紀念堂絕食靜坐,自稱是野百合的翻版。陳文茜從三月二十九日起每天晚上在現場主持政論節目,人愈聚愈多。宋楚瑜的夫人陳萬水去慰問過學生。吾爾開希也去了——十五年前他在北京絕食過。 四月十日晚上,「公投拼真相」的集會失控。 群眾合力推倒四層樓高的看板鷹架,橫在拒馬上;又推倒另外三座,扛起來當作撞城木往前撞。有派出所被斷電,變電箱被砸,有人拿水瓶裝汽油丟進去。台北賓館那個方向有不明男子扔出汽油彈,燒了起來。鎮暴車噴水,一次一次把人推開。 那些人裡面,有很大一部分是四年前包圍過同一批建築的人。那時他們喊的是李登輝下台。 五月十日,連戰、宋楚瑜正式提出兩個訴訟。 當選無效之訴,告的是對方以不法方式勝選。選舉無效之訴,告的是選務機關辦得不公。 台灣民主化以來第一次全國性驗票開始了。一箱一箱拆封,一張一張數。 驗完第一階段,差距從二萬九千五百一十八縮到二萬二千九百九十四。另外有將近四萬張爭議票等著認定——四萬比兩萬三大,那是最後的希望。 十一月,當選無效之訴宣判。爭議票認定完畢,差距是二萬五千五百六十三。不影響結果,敗訴。法院說,槍擊案歸刑事偵查機關管,國安機制有沒有疏失也不是法院的事。 年底,選舉無效之訴也敗訴。隔年夏天和秋天,最高法院兩案先後定讞,理由裡有一句:選務違法所影響的票數只有三千七百一十九票。 從二萬九千五百一十八,到二萬二千九百九十四,到二萬五千五百六十三,到三千七百一十九。 他們數了一年半。數到最後,能爭的東西只剩三千七百一十九張紙。 真相那條路也走了。 立法院通過了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委員照黨團席次分配,泛藍在立法院是多數,所以那個委員會由泛藍過半控制。行政院提覆議,失敗;總統公布條例,同時說它違反憲政慣例,拒絕派人參加;委員會開會,行政機關集體不配合。 年底,大法官作成釋字第五八五號,認定條例部分違憲——刑事偵查權不能專屬於它,案卷不必全部移交。委員會還在,偵查權沒有了。 隔年一月,它發表報告,斷言那是一場操作選舉。泛綠說它早已沒有偵查權,結論並無根據。它回說,是行政部門擋著它辦不成事。 一個沒有牙齒的機構,做出一份沒有人會接受的報告。 而在台灣,一件事情如果沒有一個所有人都接受的答案,它就永遠不會結束。 那年十二月十一日,立法委員選舉。 泛藍拿下一百一十六席,泛綠一百零一席。連戰原本打定主意,選輸就辭職,讓蕭萬長接手。開票開完,他不必辭了。 在黨部的記者會結束之後,支持者還不肯散。他臨時上二樓去跟他們說話。那些人見到他,喊的是「連總統好」,喊的是「組閣」。 他們忍了九個多月。 連戰在自己的書裡寫下了那一刻,也寫下了那一刻他心裡想的:陳水扁會承認失敗嗎? 他自己回答自己:我想是不會的。 二〇二三年一月,一本四十二萬字的回憶錄出版。寫了十五年。 書的最後有一份附錄,標題是三一九選前之夜預定講話參考稿。 那份稿子原本要在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九日晚上,在中正紀念堂,對三十萬人講。因為那天下午的事,場子停辦了,稿子沒有用上。從那天到印出來,隔了十八年。 稿子裡他先問大家做好選擇沒有,然後說了一句:綜合各種情況,領先的局勢已經明朗。 他寫下這一句的時候,是三月十八日或十九日的上午。那時候他還不知道。 稿子中段,他寫到有一個夜晚,他和宋主席在高速公路的休息站,兩個人不約而同挽起袖子,看手上的傷痕有多少。他寫那些傷痕都是熱情的民眾留下的,雖然有一點痛,卻留給他們永恆的記憶,無比的溫暖。 這一段是要講給三十萬人聽的。 三十萬人沒有聽到。 那兩隻手臂上的青紫,在那之後兩三個星期就退乾淨了。深的轉黃,黃的轉淡,最後什麼也看不出來。 那是他們兩個人身上,唯一癒合了的東西。 本篇為歷史小說。公開紀錄依史料撰寫;密室場景、對白與人物內心活動為虛構。本書不編造未經證實的犯罪、金錢往來或私德情節,對在世者無意亦不應被理解為人格、行為或法律責任之指控。三一九槍擊案存疑不裁決。完整說明見〈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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